因販毒判刑15年,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
2020-11-17 18:08:45
來源:平江縣人民法院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王杰 | 點擊量:52572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王杰)近日,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離了一起離婚案件。
江某與黃某2014年在外務工時相識并結婚。2016年7月,江某生育兒子后外出長沙某娛樂場所打工,黃某外出廣東從事裝修工作。江某在務工期間結識了一些吸毒人員,走上了販毒的不歸之路。不久,江某因販毒被警方抓獲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。
今年8月,黃某向平江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與江某離婚。法院受理此案后,及時將相關訴訟材料寄送至江某服刑監獄。開庭當天,承辦法官將法庭“搬進”監獄,在管教獄警見證下充分保障了江某的訴訟權利。法院審理后認為,江某因販毒被判處長期徒刑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,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最終判決雙方離婚,兒子由黃某撫養。
【法官說法】販毒是一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罪行。經濟困難、生活壓力等因素都不是販毒的理由和借口。一旦走向這條不歸之路,不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,也會給家庭造成巨大的傷害。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平江縣人民法院